塔里木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2025年下半年测试(机测)
报名通知(报满自动截止)
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
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计算机端):https://bm.cltt.org/#/index
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测试公告(计算机端):https://bm.cltt.org/#/play-list
塔里木大学人文学院语言文字网(计算机端):https://rwy.taru.edu.cn/gjyywztgjd/tlmdxyywzw.htm
郑重声明
塔里木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不委托其他个人、中介、培训等机构(不包括所在地教育主管单位)开展普通话预报名、报名、缴费、培训、测试、打印准考证、成绩公示、证书领取等业务;并不以任何方式、任何渠道提供教学教材、复习资料及培训业务等。谨防诈骗 。
郑重公告
一、塔里木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自2025年1月1日起取消测前培训业务
(详情请关注:https://rwy.taru.edu.cn/info/13810/276121.htm关于取消普通话水平测试“测前培训”的公告)。
二、塔里木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自2025年1月1日起不再设置任何类型测试专场(不包括其他特殊情况),考生自愿、自行线上报名,不提供线下报名服务。
三、为保证测试成绩在合理的时间内及时公示、确保测试效率,保障在校毕业生或其他被测人按时参加春季或秋季的教师资格认定、就业,职称评审或其他业务,测试方式采取集中时间测试(原则上每年度3月、9月),其他时间不再安排测试。
四、普通话水平集中时间测试是广大考生获取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重要途径。考生应密切关注塔里木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的最新通知,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和练习,以取得理想的成绩。
五、自报名时间起直至成绩公示、证书发放的时间周期较长,考生须谨慎报名,建议社会考生在本人户籍或工作所在地就近报名参加测试。测试站不再另行通知。
六、塔里木大学在校生(含毕业生)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前主动报名参加测试,师范类学生须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测试站不再另行通知!
通知正文
塔里木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预开展2025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测试名额3000人(报满自动截止,以报名系统实时数据为准)。测试站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制定本通知。详情如下:
一、报考对象
(一) 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的下列人员,在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或者从事相应岗位工作前,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或者职业准入条件的要求接受测试:
(1) 教师;
(2) 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
(3) 影视话剧演员;
(4)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5) 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该接受测试的人员。
(二) 师范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话剧表演专业以及其他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应当接受测试。
(三) 社会其他人员可自愿申请参加测试。在新疆学习、工作或生活3个月及以上的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可自愿申请参加测试。
注:应试人应根据实际需要及个人时间,就近就便自主选择测试机构(测试站)报名参加测试。
二、报名时间
2025年5月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开始---2025年6月3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截止
三、报名方法(报名网站: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报名入口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一) 应试人务必提前实名制注册,自主登录报名;
(二) 报名成功后应试人须仔细核对信息,若信息有误造成无法参加测试,其后果由应试人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
1. 应试人最近一次参加过普通话测试,但成绩尚未公示的不能报名;
2. 考生应当遵守诚信考试,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无法参加测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打印准考证(打印平台: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一) 打印系统开启时间:报名时间截止后开启,测试当天系统关闭打印服务;
(二) 应试人须仔细核对报名信息,信息有误取消测试资格,测试时间不能变更;
重要提示
打印准考证功能一旦开启,报名信息和测试场次不能变更且不能删减,直至测试结束。
五、缴费时间
(一) 测试当天现场手机扫码缴费(不提供其他缴费方式);
(二) 塔里木大学在校贫困生(所在单位认定公示后入库在册人员)免费测试。
重要提示
1. 应试人须核对身份证信息与准考证信息是否一致。
2. 信息不一致不予退费,且不能参加测试,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 塔里木大学在校贫困生无法出示或拒绝出示在校贫困生证明的,应缴费测试;拒绝缴纳的,取消测试资格;
六、测试时间
2025年9月6日、7日、13日、14日(报到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七、测试流程
(一) 测试当天应试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超出有效期为无效身份证)、准考证(两者缺一不可)按时到指定考场报到。迟到30分钟,将视为自动放弃测试,不予补测。
(二) 经测试站点核对确认应试人报名信息,因应试人个人原因导致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三) 测试结束因特殊原因导致测试异常失败的,经考务人员确认后测试当天免费补测。
(四) 测试结束后,经考务人员确认无异常情况,应试人应及时离开考场。
八、成绩认定、等级证书(以下网址由计算机端打开)
成绩评定:测试结束--上传数据--机器评测--初评--初评复审--抽查--公示(周期:原则上30-45个工作日)
证书领取:请及时关注塔里木大学人文学院(语言文字网)相关通知:(https://rwy.taru.edu.cn/gjyywztgjd/tlmdxyywzw.htm)
证书邮寄: https://bm.cltt.org/#/certificateMailNoLogin(注意:考生自行预约,证书印刷厂家直邮,费用自理,塔里木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不提供该项服务)(重要提醒:申请须在报名成功至成绩发布后48小时内完成预约,逾期无法办理!)
(一)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第二十三条:测试成绩由省级测试机构或国家测试机构认定发布,未经认定的成绩不得对外发布(注:塔里木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不具有成绩发布的权力)。
(二)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第二十四条: 一级乙等及以下的成绩认定原则上在当次测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一级甲等的成绩认定顺延15个工作日。(以实际公示时间为准)。
(三)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第二十八条:应试人应及时领取纸质证书。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四)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电子证书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效力(请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
(五) 应试人须参加机测(计算机辅助测试)方可在线查询、核验,人工测试的成绩不在此查询范围。
九、违规处理
(一) 故意冒充“塔里木大学在校贫困生”逃避缴纳测试费用的,取消应试人当次测试资格,视情况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
(二) 塔里木大学在校贫困生无法出示或拒绝出示塔里木大学在校贫困生证明的应缴费测试,拒绝缴纳的,取消测试资格;视情况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
(三) 应试人必须遵守塔里木大学相关管理制度,社会考生须步行入校;违规违章的,取消应试人当次测试资格,视情况通报应试人所在单位。
(四) 应试人报到后应服从现场考务人员安排,测试现场发现替考、违规携带设备、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取消应试人当次测试资格,视情况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五) 应试人在测试期间作弊或者实施其他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视情况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六) 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的,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七) 其他情况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33号令)》执行。
十、测试站联系方式
测试地址:塔里木大学(校本部)西区2号教学楼4楼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联系方式:0997-4680 080(办公)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50 下午16:00-19:5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塔里木大学(校本部)中区文科实验楼(人文学院)351室
证书领取地点:塔里木大学(校本部)中区文科实验楼(人文学院)351室
塔里木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塔里木大学人文学院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