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塔里木大学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5〕1 号)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塔里木大学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塔里木大学2025年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在读应届毕业生(大四在校最后一学期)。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 一,反对民族分裂,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要求。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教育教学能力要求。须符合以下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五)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合格(当期体检报告仅于当期认定工作有效)。
三、认定受理机构
受理单位:塔里木大学人文学院
受理地点:塔里木大学校本部文科实验楼351室
联系方式:0997-4680080
四、网上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第一批次:2025年4月21日10:00—5月9日17:00。
第二批次:2025年6月13日10:00—6月23日17:00。
注2:2025年6月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请参加第二批的网上报名。
五、现场受理确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第一批次:2025年5月12日-14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3:00 ; 下午16:00-19:00 )
第二批次:2025年6月24日-26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3:00 ; 下午16:00-19:00 )
六、认定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认定机构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确认(受理)点为:塔里木大学;确认方式:请选择线下确认,为保证材料的完整性,不支持全程网办;)
1.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请按照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账号,并填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2. 申请人的学历信息、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如验证不通过,则按以下步骤操作,且在现场确认时出具原件:
(1)“普通话证书信息”验证不通过,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
(2)“学历学籍信息”验证不通过,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证书照片。
(3)如果申请人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中国留学网”进行学历认证。
七、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须关注并阅读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地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要服从确认点工作安排,有序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由各认定机构进行资格审核:
(一)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实名验证通过,无需提供。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毕业生提供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必须网上核验。
(三)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认定网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必须提供。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提供。
(五)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六)教育教学能力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系统比对核验,无需申请人现场提交。
(七)申请人已取得对应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学历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提供;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注3: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八)体检表、体检报告。体检表原件必须加盖县级及以上医院公章(当次有效)(自行下载见附件1、2)。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报告现场核验。
注: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报告与公务员体检报告在适用范围、标准依据、项目侧重等方面存有显著差异,教师资格认定期间,凡是提供公务员体检报告或未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及其他合法依据进行的体检报告,视为无效报告。本单位概不受理,并有权取消当次认定资格。
(九)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信息总览表:审核人员现场打印,申请人签字确认。
注4:以上任何环节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八、证书发放
(一)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受理单位的通知要求,凭身份证原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注5.及时关注塔里木大学-人文学院-语言文字网相关通知。https://rwy.taru.edu.cn/gjyywztgjd/tlmdxyywzw.htm
九、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材料提交及审核、证书领取业务可委托代理人前来办理,委托人及受委托人双方必须签订委托协议,必须明确委托人及受委托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手机号)及委托事项;必须明确委托人及受委托人的义务及责任。委托书应提供打印版并委托人及受委托人签字方可有效。
十、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http://btjyj.xjbt.gov.cn/c/2025-04-15/8395550.shtml
附件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附件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塔里木大学人文学院
塔里木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