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工作要求,自2026年4月7日起,在校生认定中职、高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由高校所在地的师市教育局受理认定。
塔里木大学人文学院不再承担该项业务工作。
特此公告。
塔里木大学人文学院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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