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塔里木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实验室安全保障工作、切实增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落实高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2023年4月7日至9日,人文学院实验室开展了实验室安全检查。
本次检查由学院实验室主任刘爱国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参加,对学院管辖的新文科楼、2号楼、老图书馆中的实验场所进行了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过程中深入实验室,排查了环境安全、气瓶安全、用电用水安全、消防安全等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记录并整理。
学院实验室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对安全工作做到不留死角,同时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树立红线意识,严格落实责任到人。实验室与学院各系部门加强协作,强化师生的安全教育,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营造实验室的安全文化氛围。
学院实验室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将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对于存在的问题坚决整改,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职责,不断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师生安全。
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实验室安全管理,增强了师生的安全意识,学院实验室将梳理各实验室安全隐患的情况,复查核实,形成自查整改报告。
学院实验室将继续加大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保障实验室安全运行和校园和谐稳定。(文/杨保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