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安排,参考《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等文件精神及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地原则分配奖励资源、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各项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实处,人文学院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递补名额评审工作。
经过各班级评审、学生办公室严格筛查、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选领导小组审核,2024年11月6日人文学院党政联席会决议通过,拟推许凯歌同学申报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递补名额。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6日—10月12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11月12日20点00分前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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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学生办公室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