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人文学院“政采云”电子卖场管理工作通知
学院各部门、项目负责人、经办人:
根据《塔里木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启用新版《塔里木大学采购计划审批表》的通知》《关于加强“政采云”电子卖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通知如下:
一、经办人及采购人账号
1. 预算单位的“政采云”平台账号专人专管,责任到人。
2. 谁使用、谁负责,不允许将账号转借他人使用。
二、采购方式及限额标准
1. 按照《塔里木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 使用直接采购方式时,应当选择电子卖场商品价格作为采购上限。优先选择价格低,评价高的供应商。
三、禁止违规采购
1. 严禁恶意拆分采购项目、化整为零,规避采购限额标准及采购。
2. 严禁挂单、先用后采、倒装采购程序等行为。
3. 严禁向供应商提前透漏采购信息、标的等行为。
4. 严禁虚假验收、虚列支采购项目套取资金等行为。
四、《塔里木大学采购计划审批表》
1. 《塔里木大学采购计划审批表》原件是一次性审批的合法的采购依据,不得复用(如:扫描件、复印件等均视为无效申请)。
2. 同一个《塔里木大学采购计划审批表》禁止分项目、分批次采购。
3. 《塔里木大学采购计划审批表》必须经过合理、合法的方式确定供应商(比如三方或多方询价,询价人数最低3人;10000元及以上必须经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20000元及以上必须经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采取线上询价或反向竞价的方式采购)。
4. 《塔里木大学采购计划审批表》必须明确供应商及确定供应商的方式。
根据以上相关要求,学院各部门、科研项目负责人及经办人,务必高度重视,根据相关通知要求遵照执行。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
1. 关于启用新版《塔里木大学采购计划审批表》的通知https://zcc.taru.edu.cn/sfw_cms/e?page=cms.detail&cid=15005&aid=74369。
2. 关于加强“政采云”电子卖场管理工作的通知https://zcc.taru.edu.cn/sfw_cms/e?page=cms.detail&cid=15005&aid=74587
3. 关于印发《塔里木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https://zcc.taru.edu.cn/sfw_cms/e?page=cms.detail&cid=15005&aid=74176
六、根据以上相关要求,学院各部门、科研项目负责人及经办人,务必高度重视,根据相关通知要求遵照执行。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塔里木大学采购计划审批表(申购单位自行审批用表)
附件2:塔里木大学采购计划审批表(申购单位归口部门审批用表)
附件3:塔里木大学物资采购询价单
附件4:塔里木大学询价采购报价汇总统计表
人文学院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