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各部门、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政采云平台采购仪器设备、物资、服务的报账流程,确保财务工作的准确性和合规性,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财务管理规定,现将经“政采云平台”采购所需报账材料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所需报账材料
(一)采购相关文件
1. 采购计划审批表:
(1) 需体现计划购买物资或服务的明细,包括名称、规格、数量、预算金额等。
(2) 应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需求提前制定,并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批。
2. 人文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或纪要(1万元以下不需要):
(1) 1万元及以上须通过合法、合理、合规的方式优先选择价格低,评价高的供应商,并经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形成会议记录或纪要;通过“政采云平台”采购。
(2) 2万元及以上须经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形成会议记录或纪要,通过“政采云平台”线上询价或反向竞价的方式采购。
(3) 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或纪要由学院党政办提供。
3. 财务预算表:国有资产(固定资产类)采购必须提供。
4. 兵团本级政府采购计划书:采购的仪器设备、家具、服务等(例:复印纸、打印机、计算机、椅凳、软件等)符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必须提供,由“政采云平台”自动生成。
5. 成交通知书:
(1) 仪器设备、家具、物资类:由政采云平台自动生成。
(2) 服务类:政府采购云平台不提供,甲乙双方可自行拟定。
6. 采购合同:
(1) 仪器设备、家具类:由“政采云平台”自动生成(一式三份)。
(2) 物资类:由政采云平台自动生成(一式两份)。
(3) 服务类:由甲乙双方根据需求自行拟定(一式两份),也可通过“政采云平台”自重生成,须明确采购内容。
7. 报销凭证、结算单:
(1)服务类:由“政采云平台”服务超市自动生成(各一式一份)
(二)验收文件
1. 验收单:
(1) 仪器设备、家具、物资类:由政采云平台自动生成。
(2) 服务类:政府采购云平台不提供,甲乙双方可自行拟定。
2. 塔里木大学资产验收报告:采购人或经办人办理国有资产(固定资产)后由塔里木大学资产管理平台自动生成,采购国有资产(固定资产)类必须提供(一式一份)。
(三)财务凭证
1. 发票:
(1) 供应商提供的正规发票,发票内容应与采购合同及验收单一致,包括物资或服务的名称、数量、金额等。
(2) 物资、服务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式一份)。
(3) 国有资产(固定资产)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式两份)。
2. 塔里木大学日常报销单:由报帐人在塔里木大学财务系统自行预约(一式一份)。
3. 塔里木大学资产报销单:采购人或经办人办理国有资产(固定资产)后由塔里木大学资产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无须在财务系统预约(一式两份)。
二、材料提供要求
1. 完整性:报账材料应确保齐全、完整,各项文件的内容应相互对应、一致,不得有缺项或涂改现象。如有缺失,将影响报账的正常进行。
2. 真实性:所提供的报账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反映实际发生的采购业务。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 时效性:责任人应及时办理报账手续,在物资验收合格或服务完成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报账材料。逾期未报的,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三、其他事项
1. “政采云平台”规定的其他采购方式遵照相关要求执行。
2. 非“政采云平台”采购的项目如对报账材料的提供有任何疑问,可联系塔里木大学相关财务部门咨询。
3. 未尽事宜请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塔里木大学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四、咨询电话:0997-4680080
请各部门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执行,确保学院政采云平台采购仪器设备、家具、物资、服务报账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塔里木大学采购计划审批表(申购单位自行审批用表)
塔里木大学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
兵财库〔2023〕33号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
塔里木大学人文学院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