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发〔2025〕32号)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生办公室严格审查、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选领导小组评选,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确定2025年拟推荐励志奖学金本科生61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9月24日—9月30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9月30日20点20分前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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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学生办公室
2025年9月24日